主讲:袁庆明
科斯理论
交易费用与产权制度紧密相关,不同的产权制度会形成不同的交易费用。由于市场的交易是纷繁复杂的,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一个人的利益容易受到他人的侵害,这就会增大交易的成本,损害交易中一方或双方的利益,甚至是社会整体利益,由此妨碍交易的进行。产权制度的安排形式、具体结构和内容确定了交易双方在交易中的行为准则和具体行为规范,并促使交易各方必须遵守这一准则和规范,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得交易顺利进行。交易的本质是产权的交易和转让,且产权的交易和转让是资源配置的重要而基础的环节。而交易费用的降低和交易的顺利进行提高了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这样,交易费用、产权制度与资源配置被有机地联系起来,产权成为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范畴。与法学上的产权范畴相比,经济学上的产权的内涵和外延都要宽泛得多,而且它更强调产权制度与个人经济行为的内在联系,更重视产权制度对行为主体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概括为一句话,产权关注的重点是效率。
私有产权
私有产权就是将资源的使用与转让以及收入的享用权界定给一个特定的人,他可以将这些权利同其他附着了类似权利的物品相交换,也可以通过自由合约将这些权利让给其他人,他对这些权利的使用不应受到限制。正如阿尔钦所说:“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私有产权则是将这种权利分配给一个特定的人,它可以同附着在其他物品上的类似权利相交换。”
共有产权
有些资产的产权具有这样的特点:某个人对一种资源行使权利时,并不排斥他人对该资源行使同样的权利,或者说,这种产权是共同享有的。这种产权被称为共有产权。例如,我步行穿过一块公共土地的权利与他人穿过这块土地的权利是完全一样的,我可以或有权去一块公共水塘钓鱼,你或他人也可以这样做。无论何种情况 ,许许多多人可以为了同样的目的行使对某一资源的产权。共有产权与私有产权相比,其最重要的特点在于共有产权在个人之间是完全不可分的,即完全重合的。因此,即使每个人都可使用某一资源来为自己服务,但每个人都没有权利声明这个资源是属于他的财产,也就是说,每个人对此都拥有全部的产权,但这个资源或财产实际上并不属于任何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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