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重庆市微型企业迎春座谈会”上获悉,2011年,重庆市财政落实微型企业发展资金12亿元,全年扶持发展微型企业4万户,超额完成全年发展2.5万户的目标任务。
2011年,重庆市把微型企业的贷款额度由5万元调整到10万元,给予微企创业扶持贷款3%贴息,贷款风险损失承担一年一核定,市和区县财政各承担总量的1/3,银行和担保公司共承担1/3。
对于超过年初计划的财政补贴,在2011年底财政即将结算前,重庆市紧急调度资金1.5亿元拨付到区县,保障了重庆市微企发展的补贴需要。同时,重庆市还给予四个特色园区专项补助200万元。
针对微型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难题,重庆市区县工商和财政部门委托代账公司统一代账,并给予一定费用补贴。为进一步降低微企税收负担,市财政局在既有优惠政策基础上,将重庆市微企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提高到了2万元。
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微型企业发展累计5万余户,解决就业40万人,注册资本金超过50亿元,全市微型企业创造产值达168亿元。(吴刚 蔡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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